编辑交接中,“正文还是原来的内容”常被用来解释一本书与旧版的关系。但出版物的身份并不只有正文这一项。书名已经改变时,继续只按文字内容判断ISBN,可能让目录中的名称与实际标识对象失去对应。
国际ISBN机构的ISBN assignment页面,在When to assign a new ISBN下单列A change of title。其说明明确:即使内容相同,书名改变仍属于足够重大的变化,需要新的ISBN来识别。[1] 本文介绍这条国际标识说明,不替任何出版项目分配号码,也不认定其取得出版许可。
这条规则的阅读重点,是把“作品文字相同”和“出版物身份相同”分开。读者可能通过书名寻找某一出版物,供应链也需要让所描述的版本与标识对应。正文没有修改,只回答了内容变化问题,没有取消原文对书名的单独要求。
可以用一个没有真实书名与号码的假设理解:资料表的一行保留旧书名与旧ISBN,另一行记录改名后的出版物,并说明正文仍与旧本相同。前后关联可以保留,但关联不应被写成两行当然共用一个标识。这是目录信息组织的示例,本文没有核验任何实际书籍。
同页也说明何时保留ISBN。单纯价格变化不需要新ISBN;原样重印在出版者不变、文字和装帧不变的前提下,应保留原号码。[1] 这些条件不能拆开后只剩“重印都不换号”,更不能将价格调整的规则套到实际改书名的情形。
退出销售也不是号码可以挪用的理由。原文指出,一本书即使被出版者标记为绝版,仍可能存在于书店或图书馆,其ISBN继续识别原来的版本,不能重新分配给不同出版物。[1] 因而,对照旧记录时,保留历史名称与号码,比为了统一新名称而抹掉旧版身份更便于追溯。
页面还将格式、语言及出版者变化分别讨论,显示ISBN用于识别具体出版物及其相关条件,而非仅给一段文字贴上永久标签。本篇只采用其中与书名、原样重印及历史身份直接相关的段落,不把号码当作版权登记、质量认证或中国出版资质证明。
这份页面未明示首次发布日期,版权年份不能代替它。图书出版服务交接若发生改名,应把改变的对象写清楚,并让正式标识结果与实际出版物对应;“正文没变”可以继续作为一条说明,但不能独自回答全部ISBN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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